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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象山出口退税14亿元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1-01-07 13:50:33

  昨日,笔者从县国税部门获悉,截至2010年12月31日,县国税局累计为我县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14.19亿元,其中免抵调库1.8亿元,出口退税12.39亿元,退税额比上年同期增长49.3%。

  据了解,这是自国家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制度以来,我县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额度最大的一年。出口退税资金的及时兑付有力支持了我县出口企业,促进了全县外贸进出口的平稳增长。

  2010年以来,国际经济开始复苏,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少,而纺织服装、水产品及部分轻工类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居高不下”,为我县的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了竞争空间。为进一步加快出口企业退税进度,帮助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2009年9月,县政府出台了“出口企业应退税预退实施办法”,委托中国银行象山支行施行该办法,并明确了县外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人行象山支行以及中行象山支行等相关部门职责。截至目前,全县已有57家出口企业与县国资公司、中行象山支行签订申请以应退税款作质押贷款的三方协议。县国税部门已向中行象山支行递交出口应退税金清册120次,先后为317户次出口企业办理可申请预退税的应退税款达3.03亿元。

  同时,县国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免)税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退税指标,一方面严防骗退税案件的发生,一方面优化服务,实行征退税一体化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实行网上信息申报,提高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效率,依法、及时、准确办理退(免)税的审核,确保出口退税的安全到位。(通讯员 韩映虹)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