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坚波通讯员徐昌业胡幸年)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随着驻鄞江交警中队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前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金额较大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去年共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13499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去年7月31日晚9时许,安徽籍驾驶人卢某驾驶一辆装载有一辆小客车的大型拖车从章水李家坑驶往镇区,途经细北线401洞天路段时,车辆冲出路基翻落山下,造成卢某、拖车乘客张某受伤,拖车及拖车所装载的小客车受损。
经现场勘查,交警认定卢某应负全部责任。由于拖车没有保乘客险,受害人张某经鉴定为8级伤残,他向拖车方提出除承担医疗费55245元外,一次性赔偿12万元,而拖车方只同意赔偿5万到8万元。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拖车司机卢某一次性补偿张某9万元(医疗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