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宁波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百佳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我市社会组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涌现出不少典型事迹、事迹成效和成功经验。案例要求客观反映社会组织在维护会员权益、调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深化自律诚信、规范自身建设、参与社会慈善公益、推动改革创新和社会建设等方面所作的努力、探索或取得的成效。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区社会组织)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开展的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突破性的活动项目和优秀事例均可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此次活动将根据征集到的案例数量和质量评选出100个优秀案例,并设置10个最佳奖项,拟于2011年年底进行表彰。具体内容详见宁波民政网:http://www.nbmz.gov.cn。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 陈胜男 通讯员 陈绍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