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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宁海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2011-01-10 14:54:51

  宁海新闻网讯 对高能耗、重污染的铸钢行业重拳出击,实行“禁、限、治、关、转”措施,随着近期我县对黄坛区域铸钢行业进行彻底整治后,该区域的大气质量已从原先的三级升至现在的一级。与此同时,来自县环保部门的资料表明,我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已常年名列全省前茅、全市第一。
  “十一五”期间,我县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突出生态文明理念,通过不断加大污染整治力度,落实污染减排综合性措施,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县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使宁海越来越成为科学发展的创新之城、可持续发展的效益之城和最适宜人居的生态之城。
  加强组织领导,生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把抓好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县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基础上,2009年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县创建的意见》和《宁海创建国家生态县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并在县委十二届十一次(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同时先后编制了《宁海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总体规划》等,完善了生态规划体系,为生态县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转变发展方式,生态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积极打造区域性混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走出了一条具有宁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编制了全省第一个县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我县被确定为省循环经济发展试点县,被省委党校授予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宁海湾循环经济示范区被确定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产业优化升级,特色日益明显,太阳能、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模具、文具等六大特色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和产值均占全县总数的一半以上。
  强化建管并举,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污染减排任务基本完成。“十一五”期间,我县共否决512个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否决项目合计申报投资额10.3亿元;大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建成全县集中的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工程等。环境污染整治不断深化。“十一五”以来取缔、关停企业195家,处罚企业376家次,并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环境问题实行专项整治。农村环境保护成效明显。统筹城乡水网建设,所有乡镇完成合格饮用水源地创建,全县70%以上人口喝上网供优质水;健全垃圾保洁制度,建立了“村收集、镇中转、县填埋”的三级垃圾处理网络,城乡垃圾处理率达到98%;加大了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自然资源保护力度。(记者朱宗杰通讯员励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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