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嘟!嘟!广告短信真烦人 一天要收到10多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1-11 07:17:33

  惊爆:买卖手机号码成利益源头

  记者了解到,不少“短信公司”除了大力推荐短信广告业务外,还在全国招收代理商。

  记者向“鑫广短信三部”询问加盟事宜,对方表示,只要成为他们的客户,加盟他们的短信业务是不收加盟费的。那么怎样能成为“客户”呢?对方说,只要消费10万条短信就是客户了,价格还可优惠200元。换句话说,花上1500元,记者也可以“开张营业”,到处发送短信广告了。

  “鑫广短信三部”介绍说,具体的操作办法是,代理商要先把消费短信的钱打入对方指定的账户,他们会给代理商一个软件,把这个软件安装到电脑上,就会形成一个短信群发平台,按平台操作提示就可以群发短信,而且安装了软件的电脑会和总部的电脑联网,发送的短信内容和数量都会有监控。

  记者表示风险过大,“鑫广短信三部”马上说:“我们走的是正规渠道,是有工商执照的。”对方还称,这个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不管是超市、商场、房地产商,甚至是学校、医院、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都会有需要。“只要专心去做,一般代理商一个月能轻松赚到上万元。”对方说。

  对于手机号码的来源,“鑫广短信三部”也不避讳,说,他们公司掌握着全国各个城市数百万个私人手机号码,来源非常广,只要有留下手机号码的地方,就有专人在收集,他们是从收号码的人那里直接买过来的,通常是采用打包的方式,量多优惠,根据客户高低端分类,10万条手机号码,价格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记者又了解到,很多短信群发公司还存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做法,通常几天时间就要换一个新的电话号码或者制作新的网页来继续做生意。

  律师:目前尚无相关法律约束

  利用短信发布广告,不仅满足了广告主的营销需求,还让短信公司赚足了银子,而普通手机用户则成为这一利益链的牺牲品。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盛宁律师事务所的方坤富律师。方律师认为,短信公司未经手机用户许可,向手机用户发送商业广告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用户权利。但对于“短信公司”来说,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来制裁这一行为。

  方律师介绍说,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垃圾信息”做出明确的法律定义,“短信公司”发送的商业广告是否归于“垃圾短信”,也没有明文规定。这意味着,对内容不违法,但是对手机用户造成骚扰的商业促销类信息,目前尚缺乏相关的制约法规。

  “短信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广告公司,利用短信开展广告经营业务,归口工商部门管理。而工商部门一般只对公司的经营资格及发布内容、合同等进行管理。采访中,市工商管理局商标广告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已经登记的“短信公司”,如果广告内容没有问题,工商部门也不便过问。“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做。”这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又从市信息产业局网络与通信管理处了解到,对于处理垃圾短信这一块,宁波市里还没有这个职能部门,目前只有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是全省唯一一家对垃圾短信具有管理职能的机构。

  记者又致电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该局办公室的叶主任说,对于广告短信,现在他们一直在研究对策,在年内有望推行手机实名制,这是目前来看比较有效的一项手段。因为手机一旦实名制,若发现有不寻常的群发短信现象,可以按图索骥,很快锁定群发者。同时,叶主任还提及,浙江全省会在今年建立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如果市民现在想要对垃圾短信和网络不良信息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全国的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电话,具体号码为010-12321。

  宁波晚报记者 袁妙飞

首页  上一页  [1]  [2]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