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作为全省大通关的一项突破性举措,“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于去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一年来,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批次586497批,货值214.90亿美元,主要产品为鞋类、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塑料玩具等。其中宁波口岸直通放行470305批,货值169.36亿美元;浙江其他口岸直通放行116192批,货值45.53亿美元。
“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是检验检疫出口商品通关放行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把浙江省域视同一个口岸,报关地海关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放行,出口商品不再在口岸报检、查验。该机制实施后,过去口岸、内地两个环节变为一个环节,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通检效率进一步提高,口岸的辐射效应和服务功能也进一步增强,有力推动了“大通关”建设,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东南商报记者 殷浩 通讯员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