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象山人均收入年增11%以上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1-01-12 11:33:25
2010年,我县经济社会呈现“增速平稳较快,需求拉动有力,效益明显回升,民生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据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全县生产总值181.97亿元,同比增长12%。三季度末,金融系统人民币存款余额233.93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居民储蓄余额106.01亿元,增长20.7%。
据住户抽样调查资料,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人均消费支出14444元,同比增长24.7%。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088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
县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县居民家庭拥有私家车 24450辆,比2005年增加了17984辆,年均增长39.4%。“十一五”期间,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根据县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未剔除价格指数)显示,2009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59元,比“十五”末增加4672元,年均名义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32元,比“十五”末16259元增加10173元,年均名义增长11.3%。
按照“十一五”规划目标,到201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880元,农渔民人均纯收入为9230元。但到2008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 24066元,农渔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202元,均提前完成了预期目标。
收入的增加,明显地表现在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变化上。城区文峰小区王先生说:“现在周末带着全家开着小车出去玩,爬山、旅游、健身,活动内容丰富了,生活不但充实,生活品质也提高了。”统计抽样数据表明: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005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19元,年均分别增长15.1%和 12.2%。与此同时,娱乐文教服务消费支出逐年增加。
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表现在居住条件的改善和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的不断增加上。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7.8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47.14平方米,分别比“十五”末增加4.4平方米和4.8平方米。2009年末,我县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 21辆、家用电脑68台、彩电 215 台、空调186台、电冰箱103台、微波炉60台。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生活用汽车3.5辆、家用电脑19台、彩电159台、空调60台、电冰箱92.5台。(记者 李先根 通讯员 盛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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