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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 市民遭遇家电卖场“拒收强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1-13 07:31:26

庄 豪 绘 

  元旦过后,家电消费迎来一拨热潮,不少市民赶在年前以旧换新。可让市民苦恼的是,一些兼回收、销售资格于一身的家电卖场玩起了拒收强卖的伎俩:你让我回收旧家电,就要到我这买新家电,要不就不给你输入交旧信息;你到别处买新家电,就别想让我为你上门回收旧家电。

  手握“输入权”

  拒收强卖没商量

  近日,家住江东区的王女士在家电以旧换新时遭遇了一次强卖。她到一商场买了一台液晶电视,结账时商场工作人员告诉她,以旧换新信息系统里没有她回收旧家电的记录,所以不能享受国家补贴。听完这话,王女士一头雾水,一周前她让一家电卖场回收了3台电视机,怎么说没有回收记录?她回到该家电卖场查问,原来是因为她没有在回收旧家电的卖场购买新家电,所以一直没有输入信息。该卖场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她在该卖场买电视,立马给她输入信息,否则让她慢慢等。

  无独有偶,市民蔡先生在江东欧尚超市先购买了一台电视机,然后要求一家电卖场上门回收旧电视机。该卖场以蔡先生未在他们卖场买新电视机为由拒绝回收。蔡先生一气之下向有关部门投诉。

  家电以旧换新分中标回收企业、中标销售企业和中标拆解企业。回收企业在回收完市民旧家电后,必须及时输入回收信息,只有回收信息录入系统后,销售网点才能将新家电信息录入系统,交旧买新的消费者才能办理补贴手续。这就给一些身兼回收、销售资格的家电销售企业以可乘之机。他们因为握有输入回收信息之权,便要求交旧家电的消费者现交现买。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在此潜规则下,家电以旧换新先购后收的规定也形同虚设。因为家电销售企业听说购买人没有在自家店里购买新家电,就会以各种理由拒收旧家电。

  回收是“副业”

  “换新”热情高

  翻开有关旧家电的交旧价格目录,就可明白为什么一些家电销售企业对吸引市民购买新家电如此“热心”了。按照浙江省商务厅的相关文件,交旧一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和电脑补偿10元至50元不等,旧空调补偿多的也只有450元。所以一些“身兼双职”的家电销售网点将重点放在销售上,回收只是“副业”。记者到一家电商场咨询空调如何以旧换新,接待的销售员先是笑脸相迎,但当记者询问能不能到别处购买后,对方立刻态度冷淡,懒得理睬。

  据市贸易局12312商务投诉热线统计,去年有关家电以旧换新的投诉70%是有关销售企业拒收强卖行为的。

  政策有盲点

  市民维权要主动

  在浙江省商务厅家电以旧换新规定中,只是要求回收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输入相关信息,没有对时间作明确的界定,这给了部分企业拒收强卖的机会。

  遇到销售网点拒收强卖,市民可通过12312商务投诉电话进行维权。根据规定,要是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中标企业屡有违规行为,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相关回收、销售和拆解资格。此外,市民在交旧时,也要提醒回收企业及时输入信息。

  在采访中,部分市民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规定,对回收企业输入交旧信息进行时间限定,如上海就规定回收网点必须在收购当天(24小时内)及时录入回收信息,这样市民维权就有规可依。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 张正伟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