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已于2010年12月31日正式结束,但办理汽车以旧换新手续期限将延长至本月底结束。
具体而言,就是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报废汽车同时购置新车的车主或单位,但还没有完成相关政策申报手续办理的,仍可在1月31日前的每周二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我市成立了由贸易、财政、环保三部门组成的“一站式”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落实、申请受理等服务,到去年底我市已受理汽车以旧换新1568辆,拉动汽车消费1亿多。(商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