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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的好干警——追记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冯鑫海
稿源: 余姚日报  | 2011-01-18 11:32:56

 

图为当时冯鑫海将执行到的赔付款送到当事人方某家人手中的情景。

 

  2010年12月29日9时30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冯鑫海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他的人生就此停格在46岁。英年早逝,同事们都深感痛惜,与他接触过的当事人都感到十分惋惜。回忆起冯鑫海生前的音容笑貌,大家为失去这样一位好同事、好干警而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

  埋头苦干的“老黄牛”

  2010年12月31日下午,同事们满怀悲痛之情,送冯鑫海最后一程。这时,一阵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执行局教导员谢桂荣一看,是他保管的冯鑫海的手机闹铃响了,同事们恍然大悟:“每天下午这个时候,阿海在办公室打个盹,又要提前半小时上班了”。冯鑫海是执行局每天最早上班的一个,在他倒下的那天早上,同事发现他倒在法院执行局开水房时,时间还不到8时,离正式上班时间还有足足半小时。

  1982年年底,冯鑫海应征入伍,在武警舟山边防支队普陀大队服役,1997年他从部队转业来到余姚市人民法院。在近三十年的工作生涯中,他对党的事业始终无限热爱,立足本职,从身边的事做起,脚踏实地、尽心尽职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在部队工作时,他苦练巧练基本功,三进东极岛,为国防事业无私奉献,被部队领导称为“吃苦耐劳的标兵”,数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转业到法院后,工作岗位几经变动,但他都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追求名利,长期从事审判辅助和档案、统计、财务等内勤工作,其间,他始终保持勤奋朴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埋头苦干,任劳任怨。

  在近三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冯鑫海没请过一天假,却常常加班加点。有一次,他的腿不慎摔伤了,同事们都以为他不会上班了,想不到第二天一早,办公室里又见到了他的身影。同事见他一瘸一拐很不方便,就劝他在家休息。冯鑫海却淡淡地说:“我的腿虽然受伤了,但是手没受伤,大家工作这么忙,我在家里也不安心,我还可以帮大家订订案卷。”朴实的话语中,显示出他一心扑在工作上的敬业精神。

  2003年,冯鑫海所在的丈亭法庭正在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很多台账资料需要尽快整理出来,而法官每天的工作都排得满满的,冯鑫海就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来到法庭,将一页页、一本本、一摞摞的资料收集、整理、归类,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里,冯鑫海硬是挤出10多个周末,将5000余页30多本资料汇编成册。当时,有同事提出一起来干,但他却笑笑说:“没事儿的,这些资料我比较熟悉,一个人整理比较有条理,等我整好了,大家再检查检查”。为了不影响法庭驾驶员休息,冯鑫海坚持骑摩托车,往返40多公里去庭里加班,庭长要派车接送他,被冯鑫海婉拒了。在法庭工作的几年时间里,冯鑫海装订的案卷和台账资料,都非常清楚整齐,他因此连续七年被评为院级统计档案财务工作先进个人,他也因此被同事昵称为“老黄牛”。

  2007年11月,冯鑫海调到执行局,仍然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经常加班加点。同事说,每天最早到单位的肯定是阿海,到中午下班时间,只要有当事人在、案子没处理好,他都会继续工作,等他办完事想起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常常错过午饭时间没菜了。好几次同事们看见他将就着食堂的剩菜匆匆扒几口饭就又回到工作岗位,这时,同事总要忍不住说他这样下去身体会吃不消的,而冯鑫海总是笑着说:“没事儿,没事儿,事情没办好心里总不踏实,再说让当事人下午再过来一趟他们也麻烦”。从此,只要看见冯鑫海的办公室有当事人,同事就会多打一份饭菜,留着给冯鑫海。

  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冯鑫海长期从事审判辅助和执行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无论案子再多、工作再忙、压力再大,他都无怨无悔,在他的心中,司法为民的理念和人民审判服务人民的职业信念自始自终没有动摇过。

  当事人到法庭,不论是来开庭还是咨询问题,冯鑫海总是笑脸相迎,泡茶让座热情接待;电话一响,接起来耐心解答,从未出现过不耐烦的情绪。在丈亭法庭工作时,由于当时法庭不能直接受理立案,许多当事人得从丈亭往返40多公里到市区立案,十分不便。看到这一情况,一心为当事人着想的冯鑫海,想出了一个“笨办法”:他带着当事人准备好的起诉材料和诉讼费,去法院立案庭替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立完案后再把材料带回法庭。有的同事对此不理解,劝他何必给自己增加工作负担,况且代收诉讼费也存在风险。但是,冯鑫海依然“我行我素”,仍然当着“代办员”。在他看来,只要能减少当事人的麻烦,自己麻烦点、累点,甚至冒点风险,他也愿意。后来在他的建议下,派出法庭增加了立案职能。

  2008年10月的一天,28个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冯鑫海的办公室,请求冯鑫海帮助他们讨要老板拖欠的工资。冯鑫海边耐心地倾听他们的叙述边安慰当事人,当他了解到这家装饰公司的企业老板已经外逃、企业营业执照已被注销、且无可执行财产的情况后,非常不安。照那时掌握的情况,这个案子根本无法执行。但是,看着28双充满期待的眼睛,他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把这起案子办好!他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随后找到这家企业所在的村委会,请村支书帮忙查找外逃的企业老板。村支书听说这种情况,坦率地告诉他,事情很复杂,劝他不要抱太大希望。此时,冯鑫海的韧劲显示出来了,他一次次去找村支书,不厌其烦地讲述这笔钱对农民工的重要性,期望村支书的大力支持。最终,这位村支书被冯鑫海的执着和较真劲儿感动了,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在冯鑫海的努力下,这起拖欠工资案件终于圆满解决,28个农民工拿到了总共61604元的执行款,高兴地踏上了返乡之路。

  冯鑫海在办案中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脚踏实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2009年冬天的一天,下着大雪,天特别冷,正在处理案子的冯鑫海接到当事人的举报电话,说是有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他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在当事人的引导下赶赴现场。因为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是被执行人一处房屋的拆迁款,而拆迁款的归属问题又涉及街道拆迁办、拆迁公司、市拆迁办等多家单位和部门的认定,为此,冯鑫海在几家单位之间来回跑了四五趟,从早上7时多一直忙到中午12时多。看着执行法官这么尽心尽责,当事人史某主动邀请冯鑫海一起吃饭,被冯鑫海婉言谢绝。尽管这个案子当时并没有顺利执结,但当事人被他办案过程中尽心尽职的作风所感动。

  在冯鑫海的办公室,放着一面写有“危难之中献爱心,执法为民奉真情”的锦旗,这是申请执行人方某家属送来的。四川籍在姚务工的老方因交通事故造成四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急需车祸赔付款治病就医。但肇事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冯鑫海在取得局领导同意后,决定特事特办,优先执行。经过多方沟通协调努力,两周后,67万余元车祸赔付款就执行到位,冯鑫海亲自把款项送到方某家中。当拿到全额赔偿款时,本已不抱希望的方某母亲及妻子不禁热泪盈眶,特意定制了这面锦旗送上,以表达对这位一心为民的执行员的感激之情。

  清正廉洁的“老实人”

  说起冯鑫海,慈溪市浒山街道的退休工人陈丽萍感慨万分:“这样的好法官走了,真是非常意外,他是我们的贴心人啊……”陈阿姨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受害人,她与几位居民一起,凑了70万元钱出借给他人,不料那人却一走了之。案子到了法院后,冯鑫海为此跑了很多地方查找线索,最后通过司法途径将被执行人的房屋拍卖,帮陈阿姨等债权人讨回了血汗钱。感激之余,陈丽萍找到冯鑫海,偷偷在他的抽屉里放了一张300元的购物券。冯鑫海发现后,第二天马上将券用特快专递寄还给陈阿姨。后来,陈丽萍改送了两张月饼券,心想这下冯法官总不会再拒绝了吧,不料几天后,两张月饼票又回到她的手上。看着如此廉洁的法官,陈阿姨难掩钦佩之心,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上书:“认真执法,尽心尽职”。

  冯鑫海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都有这么一个感触:若想通过请客送礼打点一下以便对案子给予关照的,冯鑫海总是严词拒绝;若有的案子因为冯鑫海办案公正、处理及时而被顺利执行完毕,当事人想送点礼表示感谢时,都无一例外被他婉言谢绝。他牺牲后,同事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一本案卷中,粘贴着一张月饼票,估计是当事人送给他的,而他退不掉,无奈之下才收进案卷中的。

  在执行局工作的三年时间里,冯鑫海办理执行案件62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近4000万元,接触过的当事人数以千计,但是与他有过交往的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都有一个一致的看法,那就是他的“一尘不染”。所以,当得知冯鑫海因公牺牲后,不少当事人和律师特地赶到法院要求捐款,希望能尽点自己的心意,表达敬意。

  冯鑫海的家境并不宽裕,妻子在企业打工,女儿才上大学,住的是一套没有装修过的房子,他在休息日还常去乡下的河塘里钓鱼,为的是给家里增加点菜肴。一年四季,他总是穿着一身法院制服,很少见他穿新衣。他的妻舅见他家如此简陋,就主动出资帮他装修房子,然而未等房子装修好,冯鑫海却永远地走了……  (本报记者 毛益中)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