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8日讯(通讯员 王锡源 记者 叶海)日前,浙江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实施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160元的标准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我省约有198万人可享受到此政策。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仍延续往年的调整办法,实行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普遍调整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相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获得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以及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给予适当提高。同时,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此次待遇提高,我省一年将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亿元。
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企业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以及职工死亡遗属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也将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