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租房的人跟房东发生了一些矛盾,搬离的时候在墙上用油漆写下骂人的话,结果被房东起诉。镇海法院近日审结了这样一起侵犯名誉权案件,宣判房客须向房东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
李某在前年6月中旬想开一家服装店,到镇海一条商业街上找了一间店面房,跟房东王某约定,房子先租到当年的10月底,如果感觉好的话就继续租下去。
这间店面房原本已经装修,但李某没跟王某打声招呼就开始重新装修,王某见自己安装的许多设施被李某拆掉了,大为不满,与李某交涉后,李某同意赔偿6000元。
李某在租房期快满的时候跟王某达成了续租意向,但王某提出要提高租金,这让李某无法接受,李某跟王某吵了起来。
离租房期满还有3天,王某发现李某又在拆店面房里的装修物品,决定不再租房给李某了。双方当晚约定,李某在租房期满后不再续租,王某向李某支付装潢费3000元并退还押金6000元。
李某租房期满,王某赶去查看房子,只见房里被拆得乱七八糟,墙外还有油漆涂写的“王八蛋”、“全家死光”等骂人语句。王某深感气愤,一纸诉状跟李某打起了侵犯名誉权的官司。
镇海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李某对王某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
宁波晚报记者屠传宏 通讯员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