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家住慈溪横河镇秦堰村的杨大伯,去年因胸腔积液在慈溪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费用对他的家庭来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好在他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120元,各级政府补助260元,当拿着医保卡出院结账时,总共12670元的费用,个人仅承担了6543元,报销比例达到48%。
作为全省首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试点县,该市于2003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运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去年1月起,该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并轨运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保障水平、服务水平”等方面实行一个制度、四个统一、全市统筹,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
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在政策上又有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筹资标准保持不变,住院补偿比例、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住院统筹补偿封顶线等都有所提高,定点就医范围又有扩大——在余姚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和慢性疾病门诊补偿按慈溪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给予补偿。
城乡统筹后,使“住院统筹为主体、门诊补偿为辅助、大病救助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的城乡医保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有效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稳步提高。今年慈溪市参保人数79.3万人,参保率在95%以上。
该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慈溪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模式受到了卫生部新农合决策机构新农合研究中心的大力推崇,得到省、市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宁波日报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沈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