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 绘
中国宁波网讯 “走错门”的,通常是两类人:一是糊涂的邻居;二是“镇定”的小偷!可有时候,这两者还真不易区分。这不,租住在慈溪古塘街道上傅村某公寓二楼的小杨,便把邻居当成小偷,结果平白挨了一顿打。
误会开场
去年9月1日中午,正值酷暑,小杨虚掩着房门,开了瓶啤酒,就着小菜,一个人赤膊坐在客厅里自斟自饮。突然,门一下子被推开了。小杨回头一看,来人是个30来岁的汉子,满身酒气,当时双脚已经踏进了屋内。那人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看到小杨,明显怔了一下,边说着“走错了,我是三楼的”,边仓皇地退出门外。
“走错门?不会吧!”警觉的小杨仔细辨认来人,不记得有这号邻居啊。“八成是个小偷!踩点被我发现,还想假装走错。”小杨寻思着,便不动声色跟着来人走上三楼。
钥匙没了
来人摇摇晃晃地上了三楼,到了一户人家门口,先摸摸身上,没找到钥匙,就开始敲门,但敲了很长时间,却始终无人应答。此时,守在一旁观察的小杨更是印证了之前的想法。
他上前一把扭住来人的领口,大喊:“抓小偷,快抓小偷啊……”
“小偷”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跟小杨解释:“我钥匙就在楼下,拿上来就可以证明我住这里!”边说边要挣扎着下楼。
小杨看他又要“借机逃跑”,哪还肯放,飞起一脚,“小偷”顺势滚下楼梯。
斗殴收场
“小偷”怒了!他爬起来,抡起拳头就往小杨脸上打去。小杨闪避不及,一下被揍成“熊猫眼”。
看“小偷”如此嚣张,小杨提议下楼单挑。来人毫不示弱:“谁怕谁啊?”两人下楼拉开阵势,扭打起来。最终,小杨不敌,打电话报警求助。
警察赶到,“小偷”被抓。经鉴定,小杨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构成轻伤。而最令小杨“纠结”的是,警方查明,“小偷”原来真的是住在楼上的邻居,名叫阿安。
近日,慈溪市法院依法判处打人者阿安有期徒刑一年。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王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