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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宁波市民可燃放烟花爆竹19天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1-21 07:36:51

  中心城区的市民从2011年1月31日起便可从各季节性零售网点购买花炮了。

  市安监局危化处处长陆炳权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宁波市中心城区市民可以连续燃放烟花爆竹19天,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至2月18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

  据介绍,中心城区限制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限放区)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除洪塘街道、庄桥街道、慈城镇外的区域)及鄞州区部分区域(鄞县大道以南,鄞州二道以北,同三高速公路以西,学士路以东四条道路围成区域)。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安监局获悉,供应兔年春节市场的烟花爆竹已经完成进货工作,全部入库待售。

  在一片“涨”声中,很多市民担心今年买烟花爆竹是否会多掏钱?批发商普遍表示,与往年相比,今年烟花爆竹进货价格虽上涨不少,但受零售经销商牵制批发价格仍与往年持平。今年供应市场的烟花爆竹种类明显增多,达到700余种。“货都备齐了,就等着零售单位来签合同销货了。”北仑土产日杂有限公司经理章凡告诉记者。

  据了解,由官方认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市共有15家,“绝大多数都是从湖南、浏阳两地进的货,也有一小部分是从江西进的货,供应春节市场是不成问题的。”鄞州区兴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理殷洪国表示。

  另据了解,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商家必须要持有“两证”,一是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一是工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临时营业执照。

  市安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有发现限放区烟花爆竹违规经营情况,可以拨打市安全监管局12350。限放区烟花爆竹违规燃放举报电话:

  公安局:海曙区81987110、江东区87711110、江北区87679370、鄞州区88155093。

  宁波晚报记者 蔡铁锋 通讯员 沈㑇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