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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塘汇嘉新园(南区)1011套经适房昨起交付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1-23 07:53:28

  78平方米仅花36万元

  昨天,在交房现场,当夏新民拿到17把各类钥匙后,兴奋地举了起来,并且招呼摄影记者来给他拍照,“我非常感谢政府部门能推出这样的经济适用房,让我们也能住上新房。”

  2009年年底,当夏新民听说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购的消息后,立即动员家人出钱出力报名,“我现在买的这套房子面积为78.4平方米,购房款加上契税共36万元左右。”

  朱之太说,如果按照现在的价格,这套房子的单价肯定在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

  “我打算让我的妹妹陪83岁的老母亲住到这里来。而我们夫妇和孩子仍住在老房子里。”夏新民说,他打算简单装修一下,让老母亲在春节后就住到新房。

  据了解,汇嘉新园(南区)的房子基本上是高层和小高层。“我们的新房子楼层共有10层,上下有电梯,对老人和小孩来说都非常方便。”夏新民说,“小区绿化很好,附近又有小河流过,环境真的很好。新房子还配了很结实的防盗门,入住就更方便、安全了。”

  经适房属于有限产权

  需要提醒这些新住户的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朱之太说,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有权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并不再受理购买申请。

  不过,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也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需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优先回购。“购房人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朱之太说,但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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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