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象山县原民政局副局长、离休干部于佑之同志(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因病于2010年12月20日15时38分在丹城逝世,享年88岁。
于佑之同志1923年12月出生于山东省莱芜县,1946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46年3月至1948年2月在山东省莱芜县口镇区委、县委组织部工作,1948年2月至1949年2月在山东省常庄区委任组织干事,1949年2月至1951年9月随22军政治部工作队南下任浙江省奉化县大桥、溪口区委组织委员,1951年9月调入象山,至1959年3月先后任象山县合作总社、丹城镇、民主公社秘书股长、镇委任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1959年3月至1969年3月任象山县民政科科长,1969年3月至1971年2月在象山县干校学习,1971年3月至1978年2月任象山县仓岙水库指挥部副书记,1978年2月起任象山县内务局、民政局副局长。1984年3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