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同一套房子,接连两三次检测,结果都不相同,这是为什么?空气质量检测专家告诉记者,室内空气质量是一个不稳定的变量,检测采用的标准、检测时间和方法、室内污染源等不同,都会导致结果不一样。
两次检测结果不同
在鄞州区买了新房的吴先生,去年9月房子交付后立即开始装修,到去年年底,装修基本完成。装修公司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显示,吴先生新房的室内空气质量是达标的。于是,吴先生近日把购买的新家具搬进了新房,准备春节前入住。
然而,吴先生发现新房在关闭较长时间后,室内空气中弥漫着刺鼻气味,便向质监部门咨询。在市质检院下属天一检测中心的专家建议下,吴先生再次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
该中心专家表示,不少人有吴先生这样的经历,主要原因是家具成为新的污染源,与装修污染叠加后,导致空气质量不达标。换句话说,室内空气质量是一个变量,取决于各阶段的污染情况。即便使用的都是绿色建材和环保家具,因污染源叠加,也可能导致某指标超标。
污染源决定空气质量
专家进一步分析说,从土建工程到装修工程,再到家具甚至软装饰品进屋,住宅室内空气质量一直遭受着不同污染源的影响。一次空气质量检测代表着那个时间、那个环境、那个测试空间的空气质量状况,时间不同,房间内布置不同,结果就可能不同。如夏天气温高,甲醛等物质易挥发,检测得到的数值就可能高于冬天。
据介绍,按照建设部制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甲醛、苯、氨、挥发性有机物和氡等指标达标,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从这个意义上讲,此类工程只要通过验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已达标。
但是,装修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空气污染环节。我省发布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明确规定了装饰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参照GB50325标准。“这相当于强制性地在两个环节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控制。”专家说,但是不排除一些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不知情,没有按要求对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这方面目前缺少专门的监管部门。
现有两个检测标准
不过,目前我市很多专业检测机构在用另一个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为客户进行检测,这就是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环保部等共同颁布的一个推荐性即非强制性标准,主要适用于住宅与办公建筑物。
比较GB/T18883和GB50325,两个标准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指标、检测方法等诸多不同。前者作为推荐性、指导性标准,有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共19项指标,后者主要是甲醛等5项指标;前者规定要关闭门窗12小时之后进行空气抽样,后者对采取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充分通风后关闭门窗1小时抽样,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在空调正常运转时进行。
专家介绍说,GB50325是针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测,而GB/T18883是从保护人体健康的最低要求出发的,专家建议市民在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时,尽量采用GB/T18883,并可在19项指标中挑选甲醛等易超标指标进行检测。
宁波日报记者周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