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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11-01-25 11:32:52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陈张坤 通讯员 林锋杰 郭雪鹏)记者24日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获悉,北仑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北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日前已通过省政府批准。从今年起,我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正式实施。

  据介绍,《规划》预测,2020年,北仑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42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达到431亿元;人口总规模将达到120.13万人,城镇化水平在70%以上。“人口增加、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的加大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会对北仑区未来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区国土分局局长顾红麟告诉记者:“2008年开始,北仑区启动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工作。”

  据介绍,《规划》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范围包括北仑行政辖区土地和大榭开发区,土地总面积614.97平方公里。《规划》明确,至2020年,北仑区耕地保有量为1231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8977公顷,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673公顷。“为确保耕地保有量任务的实现,规划期间,我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少于3940公顷。”国土分局土地规划科负责人说。

  规划期间,我区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调控建设用地,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要控制在1414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207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12平方米以内。同时,《规划》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供应。据统计,规划期间,我区将重点保障环保用地项目3项,电力能源用地项目50项,交通用地项目41项,水利设施用地项目4项。

  同时,《规划》还要求,要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构建生态空间,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洁力度,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统筹安排生态环境用地。

  《规划》强调,要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范围包括小港、戚家山、新碶、大碶、柴桥、霞浦6个街道和梅山乡、大榭岛行政区域,控制范围面积42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面积138平方公里。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2平方公里以内。

  顾红麟说:“《规划》从战略高度科学合理的描绘了未来10年北仑区土地利用蓝图,规划更突显出前瞻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