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春节到了,人们纷纷办年货、买新衣,商家也迎来了销售旺季。然而,市消保委昨天却发出2011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注意防范不法商家的五种促销“陷阱”。
一是礼品“包装”的陷阱。春节迎来礼品消费的高峰期,精美的烟酒糖果、漂亮的水果篮、高档的保健品等都是人们送礼佳品。但是,打开豪华精美的包装后,消费者有时却会发现糖果异味变质,烟酒是假货,保健品不知出处,果篮内水果已经腐烂……对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商品的内在品质,最好到正规的、声誉比较好的大商场购买送礼物品,同时要求打开包装检查,并且注意保留购物票据。
二是商家假洋货的陷阱。有些商家会故意在包装上耍花招,在包装上标注外文。对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商品时除了要认清品牌外,更要看清产地和制造商地址,不要被各种“障眼法”所迷惑。
三是商家的“赠送”陷阱。商家在促销时,宣传口号往往十分诱人:“买300送200”、“买一送一”、“买满300送礼品”……后来,消费者发现并不实惠。
四是商家的“打折”陷阱。商家打折是为了促销,但有些商家却会采用明降暗升的手段。
五是商家的“抽奖”陷阱。许多商家都借节日之机,大玩“购物送大奖”的把戏,事实上抽到大奖的几率微乎其微。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葛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