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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1-27 08:36:13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政府近日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今年起,我市将普遍提高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提高后,全市一年将增发养老金约5.9亿元。

  养老金调整分两部分

  部分人员适当再提高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这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1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71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3元。

  部分人员适当再提高

  在上述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其中截至2011年4月30日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每人每月增发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统计,我市现有企业退休人员31万人,此次调整提高后,全市一年将增发养老金约5.9亿元。在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市政府同时决定调整提高相关群体的月养老保障标准。

  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提高部分的养老金将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东南商报记者杨继学毛信意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