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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缴物业费 BOBO城30户业主被物业起诉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1-29 08:00:42

  因为长期未缴物业费,BOBO城30户业主日前被小区物业告上江东区人民法院。物业公司称,诉诸法律追讨物业费实属无奈之举。而不缴物业费的业主则表示,“物业公司收了钱,管理不到位。”

  物业公司:“我们是替已缴费业主起诉”

  1月15日,宁波市常青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藤物业”)将BOBO城小区30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告上了江东区人民法院。

  常青藤物业办公室的李主任向记者介绍,在正式起诉BOBO城的30位业主之前,物业已经采取了上门催讨、贴催款单、寄挂号信、发律师函等多种方式。从寄挂号信到正式向法院起诉,这之间相隔了近半年。

  据了解,常青藤物业除了管理中兴小区、常青藤小区和BOBO城小区三个住宅小区的物业之外,还从事多处写字楼的物业管理。

  把长期不缴物业费的业主告到法院,对于常青藤物业来说并不是第一次,早在去年夏天,常青藤物业就曾将中兴小区的11户欠费业主告上法院,8户业主经庭前协调解决,3户业主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这些没缴物业费的业主里面不缴物业费的时间最长的有10年,最短的也在2年以上。

  说起BOBO城30位业主一事,常青藤物业总经理罗准的开场白就是:“这是不得已的无奈之举。”

  罗总经理告诉记者:“我们是在替缴了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在起诉,小区里绝大多数业主都是支持我们物业的工作的,他们按时缴纳的物业费保证了小区物业的正常运作,保证了小区环境的和谐。不缴物业费的业主同样享受物业服务,对于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来说心理肯定不平衡,当然也不公平。”

  “这次被起诉的30户BOBO城业主都是只在房子交付当年缴过一年物业费,后来从来没有缴过。这些业主拖欠物业费年数长、金额大、平时态度也不好,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罗总经理说。

  据记者了解,BOBO城一期于2007年交付,目前二期也已交付使用,这次被常青藤物业起诉的业主都是一期业主。另据记者了解,一期拖欠物业费一年以上的业主就有400多户,去年的物业费缴费率在71%左右。

  谈到业主拖欠物业费,以及业主和物业之间平时存在的摩擦,罗总经理表示:“我们不否认物业管理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但这些都需要物业经费的投入来改进,物业也是一分钱一分货,享受物业服务支付物业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人与人要互相尊重。”

  小区业主:“物业只知收钱,不知服务”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试图与BOBO城被起诉的业主直接对话,但是通过常青藤物业、BOBO城小区业委会、居委会以及部分小区业主的QQ群,记者都没能联系到当事业主。于是,记者对几位同样拖欠了一两年物业费的业主进行了采访。

  居民吕女士和被起诉的30名业主一样只在房屋交付当年支付过物业费,此后就一直没有缴过。说起不缴费的原因,吕女士表示:“物业不管事。”

  房子刚交付的时候,吕女士发现自家卫生间房顶上的弯管老是漏水,于是吕女士就叫上楼上的邻居一起来到物业,要求物业前去查看和维修。

  “我当时跟物业都说清楚了,如果是我们自己装修的原因我们自己修,如果是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由物业来维修,物业推托了一两个小时就是不管。自己家旁边的一个公共区域,物业也从来不派人来打扫,每次都是我从主卧的窗户里爬出去打扫,扫完再爬回来。物业就房屋交付的时候打扫过一次。”吕女士说。

  36幢的业主舒先生则向记者表示,去年他下楼的时候电梯发生问题,他被关在电梯里近一个小时,物业不管不问。楼下的小区道路旁被物业打满铁桩阻止停车,物业事先也没有和业主沟通过,小区的卫生问题也一直是业主们投诉的热点,装修垃圾堆在楼下半个月都没有人管。

  “其实也不是双方沟通的问题,我们业主总是觉得物业在没有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之前,就很草率地按照他们的意图来解决问题,总之觉得物业的管理力度不够,有些事情虽然难度大些,但是他们却没有去尝试,反正双方也是在博弈,要想彻底搞好难度挺大。”舒先生说。

  “物业只知道收钱,不知道服务,这么多年了电梯里的木板还不拆,脏得一塌糊涂,说人家没装修好,可大部分都装修好了。夏天进电梯就感觉透不了气,又脏又臭。小区喷水池总不开,不换水,蚊蝇满天飞,路上垃圾狗屎到处都是,小区的公共设施没有起到作用,我们业主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另一名女业主告诉记者。

  业委会:双方最好通过沟通解决问题

  对于常青藤物业起诉BOBO城业主一事,作为BOBO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梁主任有自己的看法。

  梁主任向记者表示:“业主拖欠物业费是目前宁波很多小区都存在的问题,像常青藤物业这样运用法律手段向业主追讨物业费,作为业主代表的业委会并不能从中干涉,但是物业更多的应该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无论是物业费还是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物业公司都要多和业主沟通,最好解决在正式对簿公堂之前。”

  梁主任还表示:“部分业主不缴物业费对其他业主的利益是一种侵害,但是这些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一定也有他们深层次的原因,物业应该通过和业主有效的沟通来解决。”

  说起自己小区的物业管理,梁主任用“在同类小区中属于中下”来形容。在梁主任看来,小区卫生环境、安保一直以来都不是很到位。

  市物业管理协会:这是行业管理水平的进步

  宁波市物业管理协会葛副秘书长向记者介绍说,类似常青藤物业起诉欠费业主这样的案例,就宁波地区来说,数量并不多,但是近年来一直呈现上升趋势。

  葛副秘书长表示,物业管理是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业主长期欠费的问题,从一个侧面来说,体现了物业行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方法的进步。物业企业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给小区业主享受,业主却不支付物业费,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违约行为。

  不过,从业主和物业长远共存的关系来讲,还是应该尽量慎用这一方式解决问题。从业主的角度来讲,对于物业的这一做法要充分理解,物业公司一般不会直接起诉业主,一般也是迫不得已。

  葛副秘书长同时表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业主也不是无缘无故不缴物业费,大多数业主对物业的服务质量、范围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不是很明确,由此造成对物业的很多不必要的误解。很多业主不明白物业到底在干什么,哪些责任是物业应该承担的。同很多大城市相比,宁波的物业企业确实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提醒物业企业要加强自身宣传,主动搭建和业主沟通的平台。

  法官分析:物业纠纷案件呈井喷式增长

  镇海法院民一庭的刘振宇法官连续4年对法院内受理的物业案件进行了调查研究,撰写了《关于宁波市镇海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调查报告》。

  这份报告显示:2007年,镇海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仅1例。2008年,这个数据增加到1035例。2009年,物业纠纷案件达到1324例,占到整个法院受理案件的18%强,一跃成为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最多的一类案件。2010年,物业纠纷案件达到1254件。物业纠纷的井喷式增长,不是某个区域仅有的现象,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刘法官归纳说,在物业纠纷中,99.9%是物业告业主不缴物业费。而业主告物业不履行职责的,每年仅一两起。

  物业公司在自行讨债无效后,为了生存不得不采用司法途径来实现权利。与此相对应的是,业主在维权方面显得困难重重。从对业主的调查中可以发现,业主们并非恶意欠费,而是很希望改善小区现状,但单个业主对于维权所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望而却步,在难以表达心声的情况下欠费成为其唯一的发泄方式。

  目前,许多物业公司经费紧张,在雇佣物业服务人员、小区内设施维护等方面力不从心。尤其是宁波至今未有小区维修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大量小区尤其是老小区的设施维护在改革后因资金问题难以实现,导致物业公司面对小区设施年久失修的现状无能为力;而格式化的物业服务合同文本内容约定模糊,缺乏具体的服务指标和考核标准,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并没有将合同内容进行公示,也没有与业主沟通,合同内容业主们并不清楚。种种原因给业主造成了物业公司只收费不服务的印象。

  刘法官认为,服务内容公开化、物业费使用透明化是化解物业与业主矛盾的有效手段。(东南商报记者 汪林 陈爱红)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