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由“单纯生活救助”向“全方位帮扶”转变。目前,以低保为基础,以五保集中供养和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为重点,以就业援助、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让全市广大困难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据市民政局不完全统计,全市去年仅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物价补贴、节日慰问等方面就支出救助资金5.5亿多元,惠及79万余人次。
在低保救助方面,我市全面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10多年来先后8次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低保49765户73497人,支出低保资金17881.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8527户13302人,发放低保资金5436.42万元,全市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312.97元;农村低保41238户60195人,支出低保资金12445.08万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187.52元。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排在全省前列。
在医疗救助方面,我市按照“城乡一体、标准一致、零救助、即时结报”的原则,较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2010年,全市共救助城乡患重病大病困难群众9594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1698.714万元,发放各类医疗救助卡16758张。全市医疗救助筹措资金年人均达到20.57元,远远超过了市政府确定的人均9元的目标。
在养老方面,我市各地采取“政府财政预算一点、上级部门争取一点、福利彩票公益金筹措一点、社会企业捐助一点”的办法,加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改造,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奠定了扎实基础。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福利机构220家,床位总数26865张,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97.58%,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达99.58%。
此外,我市去年先后四次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2606.39万元,36.39万人次困难家庭成员受惠,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共发放节日生活困难补助和走访慰问资金17421.02万元,24.07万户(人)群众得到了帮扶。在扶残助残方面,去年全市有16741名贫困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补助,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756.94万元。
宁波日报记者卢磊 通讯员 陈亚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