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春节期间又见孔明灯飘荡 欢庆同时勿忘安全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08 08:33:32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春节期间,在烟花爆竹声声不绝的同时,燃放孔明灯,也成了不少市民的欢庆方式。工商部门日前发布信息提醒广大市民,燃放孔明灯有安全隐患,春节黄金周虽然即将过去,但元宵佳节将至,广大市民欢庆的同时请勿忘安全,尤其是市场小摊上出现的一些“三无”孔明灯,还是不要购买燃放的好。

  据宁波鄞州工商部门日前发布消息称,就在春节前夕,鄞州咸祥工商所的工商人员在对节日市场的巡查过程中就当场查获并收缴了一批“三无”孔明灯。当天是农历二十八,正是鄞州区塘溪市民赶集的“市日”。卖孔明灯的摊主自称是放假回家的大学生,这些孔明灯是从网上买来的。

  记者注意到,春节期间,在我市不少地区,除了烟花爆竹之外,空中飘荡的孔明灯也时时可见。由此可见,市场上孔明灯制作销售仍不在少数。这种行为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市因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事故已经发生过多起。

  去年2月初,宁波市政府曾为此专门召开相关会议,协调解决燃放孔明灯对机场飞行安全带来的隐患,会议同时明确规定,春节期间不允许全市商业零售企业、摊点销售孔明灯,市民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及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也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春节虽然即将过去,但从前几年的经验看,元宵节更是人们燃放孔明灯的“旺季”。工商部门为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节日平安第一,春节期间不要销售孔明灯,尤其是不要销售那些质量粗糙、更易于自燃起火坠落的“三无”孔明灯;而在即将到来的元宵节期间,广大市民也不要燃放孔明灯,以免给快乐的节日带来火灾危险。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