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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出台城乡儿童医疗保障新政策
稿源: 慈溪新闻网  | 2011-02-10 10:59:20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蒋余辉 实习生 陈晔 周梦娇 通讯员 沈丽群)为了进一步提高参保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我市再出惠民政策提高城乡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患有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的0~14周岁(含14周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参保儿童,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转诊审批,在定点医院救治都享受新的补偿政策。符合条件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总额限价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补偿。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进行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不低于总额限价以内费用的20%。参保患儿未经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转诊审批,或在非救治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补偿待遇,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普通住院待遇给予补偿。

  符合救治条件的参保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和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提出救治申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对其身份及病情审核后,出具转诊审批意见,申请救治对象持审批单到指定的定点医院接受复诊,并根据最终诊断结果,由定点医院安排患儿入院治疗。结算时患儿家属携带病人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收费收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申请审批单等资料,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办理结报补偿。

  据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市外规定的救治定点医院为:浙大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宁波妇女儿童医院、宁波李惠利医院。儿童急性白血病市外规定的救治定点医院为:浙大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省中医院、省人民医院、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宁波妇女儿童医院。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