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继去年首次评选大学生“创业新秀”并给予重奖后,今年市人事部门再次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新秀”评选活动,以引导和激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据了解,本次大学生“创业新秀”评选活动以“梦想激扬人生、创业成就未来”为主题,突出展示我市大学生在过去一年中带来创业就业新理念、新变化、新技术,在创业创新中实现科学发展的年度先进典型。评选对象主要为在甬注册企业的创业大学生,以及携带科技项目、拥有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参与企业创新创业(享有企业股权,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30%)的大学生。
根据评选活动通知,参评大学生“创业新秀”的入围条件为: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遵纪守法,热心于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初具规模,带动就业大学生5人以上,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另外,参评对象与所创办企业的社保关系不低于一年。
申报参评采用归口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事局的截止时间为本月底。3月份,通过市里组织初审、初评,将筛选产生20人入围名单,最后评审产生十佳大学生“创业新秀”,由市政府发文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宁波日报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何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