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虞浩英 通讯员 袁波)昨日,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我区将从今年起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目前已经争取到市级和国家财政资金400万元。据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办法开展“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的创新举措,有助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0年,宁波市在奉化、宁海、象山三县(市)以及余姚四明山区乡镇先行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按照“农民筹集一点、财政奖补一点、社会捐赠一点、其他支持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取得较为理想的预期效果。今年国家和市财政大幅度增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预算,扩大试点范围,增加受益乡村。
2006年至2010年底,区财政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支持资金1.5亿元;2011年预计投入区级资金3500万元。而今年在我区开展的“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农民饮用水工程、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绿化亮化美化、村级老年活动中心以及其他与村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区农林局有关负责人说,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遵循四大基本原则,一是农民自愿,量力而行;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三是择优选项,讲求实效;四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