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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的婚礼场地没了 一对新人无奈另择吉日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12 07:24:03

小钱拿着定金收据,无奈地站在良缘殿堂门外

  中国宁波网讯 “婚期定了,喜帖发了,却被告知预订摆喜宴的场所必须要让出来给别人用。”昨天,市民钱先生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钱先生家住鄞州区下应街道东兴社区,他的婚礼原本定在3月20日。今年1月29日,他到东兴社区老年协会,找到工作人员朱师傅,预定了该社区的良缘殿堂作为喜宴场地,并预交了500元场地使用费,但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春节期间,他就向亲友们发出了喜帖。

  过完年,一家人正欢欢喜喜地筹备婚礼,可事情突然起了变化。2月10日,朱师傅给小钱打来电话,通知原定的场地不能租给他使用了,要他更改婚期。“原因是两个本村的人也要使用良缘殿堂,而我是外村人,要让他们本村的人优先使用。”小钱气愤地说道,“这也太气人了。”

  昨天下午,记者和小钱一起找到朱师傅。“良缘殿堂是团桥村、柴家村、袁家村和坳里王村四个经济合作社的共有财产,是他们委托我们进行管理。”朱师傅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四个合作社的会议记录,大致意思是:四个经济合作社户籍人口婚事用房收费200元,其他人使用要500元,但必须由四社户籍人口优先使用,具体由社区老年协会负责管理。

  小钱一家虽然住在东兴社区,却不是那四个合作社的社员,他们的户籍在另外一个村。“根据那个规定,只要有社员在3月20日要使用良缘殿堂,小钱就只能让出来。”朱师傅说,3月20日那天,有两户社员要用良缘殿堂摆酒席,为了执行这一规定,小钱只能更改婚期。

  对于朱师傅的解释,小钱非常气愤地说:“当时我预定的时候,对方根本没跟我提过有这个规定,要不然我也不可能预定。”而朱师傅则称,当时确有提醒,只是小伙子没留心听,才造成了现在的困扰。

  昨天,小钱和他的父母、岳父母一起,再次找到朱师傅理论。双方发生了争执,最终东兴社区老年协会的工作人员依旧表示,3月20日把良缘殿堂租借给小钱办喜事是没办法了,但如果小钱愿意更改婚期的话,一定保证把场地租借给他。而小钱一家人无奈之下,也只好同意了工作人员的提议,答应另择吉日举行婚礼。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消保委副秘书长翁月珍,她表示,消费者在预定酒席用地时,应与对方签订租借协议,明确租借双方的责任关系,找到保护自己的法律支撑点,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丁志轩/文许天长/摄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