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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2小时5元 市民停了不到2小时居然要11元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14 07:18:38

  中国宁波网讯 “明明写着2个小时收5元,我停了不到2个小时,居然要收我11元,这不是乱收费嘛!”昨日上午,市民庄先生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向记者反映自己刚遇到的一件气愤事。

  当天早上7点53分,庄先生带女儿去海曙口腔医院看牙齿,就把车停在不远处的和义大道地下停车场内,9点25分,他取车出来,刷卡付费,保安要收取11元。“我事先看过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不足2小时收费5元,怎么收11元呢?”庄先生和保安产生了争执,最后在保安队长的协调下,对方只收取庄先生5元停车费,但仍对他表示,按规定确实应该缴纳11元停车费。

  “大家评评理,7点53分到9点25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到底应该收我多少钱?”庄先生忿忿地说。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和义大道的地下停车场,只见每个停车场的入口处,都有一个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告示:“8:00至22:00,2小时(含)内每辆次5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3元;22:00(含)至8:00(含),停放每辆次5元,连续停放24小时(含),每辆次不超过20元。”

  记者采访和义大道物管部,负责人魏经理对此向记者作出了解释,“之所以收取庄先生11元停车费,我们是有依据的,绝对不是乱收费。庄先生在早上7点53分驶入地下停车场,正好处于22点至8点的这个时间段,需收费5元,8点到9点25分,超出1个小时,按2个小时计算,每小时收取3元,因此,要收取庄先生11元的停车费。”

  记者查看了市物价局对此项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关于和义大道购物中心地下停车场机动停放收费标准的复函》,但上面只是对收费标准的告示内容予以核定,至于庄先生类似情况的收费方式并未细说。

  随后,记者致电市物价局,根据庄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会在核实后给记者回复。但工作人员补充道,通常情况下,像庄先生这样的,他们会建议停车场按2小时5元进行收费。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今后市民若遇到有关物价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12358进行反映。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郑怡

  报料人庄先生(手机尾号7151)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