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今年起,我市环保部门将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和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努力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近年来,我市酸雨率居高不下、灰霾天气增多,大气环境质量问题已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统计,2010年,我市大气优良率为86.6%,比2009年下降了3.3个百分点,污染天数增加,Ⅲ级及以上污染天数49天。
为此,我市环保部门将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改善甬城大气环境质量。以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加强燃煤污染控制。实施煤耗总量控制,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步伐。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全面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加快推进集中供热设施热力管网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出台禁止销售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相关政策,限期淘汰绕城高速公路内的现有燃煤锅炉。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垃圾和秸秆焚烧。
清洁空气行动还将以重点区域、行业整治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源头控制,深化临港工业废气污染整治,严格控制临港重污染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金属熔炼等区域性行业专项治理,积极督促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产生,做到集中收集、限期达标排放。抓紧制定全市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实施计划,通过多种清洁生产和治理工艺技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减少扬尘污染。
与此同时,我市环保部门将以排气定期检测为重点,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继续严格管理外地机动车转入,加快淘汰老旧汽车,确保上半年建成市六区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同步推行环保合格标志制度,开展区域限行前期准备;年内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等高频使用车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替代工作。
宁波日报记者曹爱方 通讯员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