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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宁波解法”3年调处纠纷1636起
稿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2011-02-17 14:34:51

  浙江在线02月17日讯凡是遇到万元以上的索赔纠纷,一律经过理赔中心调查评估,由第三方处理,给出赔付金额意见,宁波市首创的这种作法被国内众多媒体称为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

  昨日,记者从宁波市卫生局获悉,自2008年3月1日“宁波解法”实施以来,截止2010年底,在理赔处理中心已协商调处的1636起纠纷案中,患者起初索赔总额24273.73万元,经调处,协议赔付金额5142.24万元。

  理赔处理中心表示,1636起纠纷案中,平均每期纠纷案赔付金额3.14万元,患者满意度94%。

  平均3.14万赔付金94%患者满意

  两年多来,理赔处理中心受理纠纷报案2048起,其中591起纠纷案中患者死亡,协商调处终结1636起,结案率为79.88%。调处终结的纠纷中,患方共索赔24273.73万元,协议赔付金额5142.24万元。

  邵峰说,每起纠纷案调处结束后,中心会对患者作一个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所有纠纷案中,患者的满意率达94%。两年多来,中心还收到患者送来的锦旗16面。

  医院推卸责任183次被发现

  有市民曾认为,理赔处理中心和医院“穿一条裤子”,调处时会帮医院说话。

  对此,邵峰给出了另外两组数据:有183起医疗纠纷,医院报告无医疗上的责任不予赔偿,经理赔处理中心反复调查,并组织多方讨论,发现医院方存在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有近10起医疗纠纷,最后的赔付金额高于患者原先索赔价格。

  “几乎没有患者清楚可以赔偿项目,其实,我们在与患者的交流中,几乎每天都在告诉他们,哪些医院要赔给他们,哪些记得不要漏下,”邵峰说,在纠纷的调处中,一旦由于信息不对称,患方处在谈判的下风,中心工作人员肯定会站出来维护患者的正当权益。

  通讯员 陈琼 记者 周皓亮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