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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卖剩的烟花爆竹咋处理?自己燃放掉最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2-18 08:19:20

  中国宁波网讯 家住江东常青藤小区的高先生昨天意外收到了他朋友的一箱烟花爆竹。“这东西马上就要不能卖了,我那里还有些存货,这两天趁元宵节还是帮我放放掉吧!”他这个开小店的朋友把话说得很实在。

  按我市规定,今年宁波城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的时间确定为1月31日至2月18日,也即过完今天,宁波主城区将重新禁止经营销售烟花爆竹。

  然而,在记者昨天的走访中却看到,不少烟花爆竹的零售小店,仍然还有许多烟花爆竹没有完全卖掉。“这情况每年都有。一个春节过下来,小店里的烟花爆竹多少还是会剩下些的。”在询问中,小店店主大多都这样回答。

  按照相关规定,城区经销烟花爆竹的小店,在禁售、禁燃之后的规定时间内,是禁止擅自存放较大数量的烟花爆竹的。那么,这些小店卖剩的烟花爆竹咋办?

  “小店处理卖剩的烟花爆竹,一般有三种途径。”海曙区安监局有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按照我市部分烟花爆竹批发经销企业之前的承诺,城区小店从这些批发企业进购的烟花爆竹今年春节如果卖不完,可以免费登记存放在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专用仓库里。如果担心烟花爆竹过期或明年不再打算经营烟花爆竹的,小店经营者可以按事先约定要求批发企业折价回收。此外,小店经营者也可以选择自己消化剩余烟花爆竹,比如自己燃放掉,或者送人送掉。

  记者昨天采访获知,在宁波城区,一些批发商回收小店剩余烟花爆竹时,一般是已开箱按批发价6折回购,未开箱则按8折或9折回购。

  宁波晚报记者周立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