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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钱花 17岁的大哥哥绑了邻居2岁女童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18 10:20:49

  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建国:

  这次被起诉的小男生姓李,老家湖南,只有17岁,因为绑架邻居家2岁女童,2月14日上午在海曙法院受审。这是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不公开审理。

  小李初二便缀学,那年他只有15岁,来到宁波找活干,没有亲人的陪伴,父亲在老远的山西打工。

  小王跟隔壁邻居关系平时还好,两家人常走动,甚至有点远亲关系。由于缺钱花,他想到绑架邻居家的女童。为此,他做了一些准备——趁女孩的父亲不注意,拿了对方的手机给自己的手机发了条短信,偷偷记下了女孩父亲的手机号码;在路边另外买了张手机卡;借用了以前同事的银行卡。

  一切准备妥当后,去年11月17日下午,他把小女孩带到了江东儿童公园玩,然后开始用手机给孩子的父亲发短信,一连发了10多条。

  我记得第一条短信的内容:“你好啊,是不是在找小孩,不用找了,她在我这里,而且很好,要我把她还回去可以,汇两万元过来,不汇,后果可严重了……”

  他给孩子父亲发过去银行账号,并叮嘱对方不准报警,否则会对孩子不利。

  发现女儿不见后,被绑女孩的父亲很快报警,警方仅用了5个小时,就把孩子解救出来,孩子没有受到身体伤害。

  绑架罪的起刑点曾在10年以上,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通过后,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被告人是未成年人,且自愿认罪,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从轻处理,而且,这次受害的邻居最后站出来给小李求情,他们写了封谅解书,整整一页纸。

  小李事后很后悔,在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时,他和旁听席上的父亲一起痛哭流涕,一连向法庭鞠躬十几次,表示感谢。

  每次看到这些年轻的面孔出现在被告席,我的第一感觉是为他们感到可惜。去年1年,我一人就办了一二十起未成年人的案子,这些犯罪的孩子,许多没有完成9年义务教育便缀学,有的并不是因为家中没钱。

  这些孩子涉世未深,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接触后,走上歪路,他们参与打架、盗窃和抢劫,有许多犯罪行为发生在网吧或网吧附近。

  我一直在想,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不只是家长、学校、司法机关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宁波晚报记者沈之蓥 通讯员张娟 李义山整理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