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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身份证获取工作 保洁员工伤赔偿无望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2-19 09:10:44

  中国宁波网讯 来自山东、年过七旬的王大妈,为了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找办假证的做了一张比自己实际年龄小10岁的假身份证。去年,她因工伤与所在单位发生了纠纷。由于索赔不成,王大妈一纸诉状递至法院,最终王大妈胜诉。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去银行提取判决获胜的钱款时,她用假身份证一事被查出。有关法律人士指出,由于使用了伪造的证件,王大妈有可能拿不到赔偿金,还将承担使用假证的法律责任。

  去年6月,王大妈经人介绍,找到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工作没几天,她搭乘单位同事的电动车去上班的路上,电动车滑倒,王大妈摔伤了左手。随后,王大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去年11月,王大妈因与所在单位就赔偿一事难以达成一致,将单位告上了法庭。

  前不久,经法院调解,单位同意赔偿王大妈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8500元。另外,由于单位还给所有员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王大妈还可享受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赔偿金。

  几天前,在单位同事的陪同下,王大妈到银行开立账户领取赔偿金。就在办理手续时,银行的扫描仪突然报警,王大妈使用的假身份证被查出。

  对此,有关法律人士说,如果用假身份证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行为是妨害民事诉讼,这种行为应当受到罚款或拘留等处罚。如果将假身份证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从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则当事人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判刑。(宁波日报记者 冯小平 通讯员 郑智杨)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