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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在大楼门楣做广告 其他业主:很不妥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21 09:09:05

  昨天下午,记者在解放北路上的新金穗大楼B座入口处发现,门楣处安装了长约2米、宽20多厘米的LED屏,滚动着“××教育开办各科学业辅导……”的字幕。报料人李女士对记者表示,这部位属大楼全体业主共有,大楼里的一家单位这样来做广告,很不妥。

  记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在这座大楼里有多家教育培训机构。有一家培训机构的员工就向记者提出:“大楼的公有部位打了这样的广告,我们的业务会被抢走。”“若没有物业支持,这LED屏肯定不能顺利安装上去。”有人猜测物业公司可能从中获利。

  广告单位:物业公司同意他们自己出钱安装

  设置这一LED屏广告的慧远教育机构负责人刘先生向记者说明,他发现大楼的这一部位闲置着,就和物业公司商量开发利用。物业公司同意他安装LED屏用于自身广告,但要求他每年支付3000元的费用,并要求他单独安装电表并支付相应电费。

  刘先生表示,考虑到这是大楼公有部位,他也同意物业公司利用这一LED屏来发布一些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信息,但商业广告的发布权归他独有,因为这设备毕竟是他自掏腰包买的。刘先生还说:“我付了钱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否将这一公有部位的经营收益用于服务全体业主的事情上,那不关我的事了。”

  城管部门:将促使各方协调解决

  管理新金穗大楼的海曙海穗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胡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本就打算安装LED显示屏用于发布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信息,因缺少经费而一直没装,当慧远教育机构提出安装要求并同意为物业公司免费发布公共信息,他们觉得那是一件好事就同意了,但并没有收过钱。

  “现在大楼内有业主提出异议,可能是因为不了解物业公司关于LED屏使用原则的规定。物业公司的原则是,LED屏为全体业主服务,大家都可以到这里来做广告。若慧远教育机构不能同意这一点,物业公司将要求拆除设备。”胡先生这样表态。

  海曙区城管局鼓楼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这一LED屏后表示,这类LED屏并未经过相关审批,但考虑到对市容的影响不大,同意由物业、安装单位及大楼其他业主协商解决纠纷。

  宁波晚报记者 张全录 报料人 李女士 手机尾号9060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