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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宁波价格投诉成消费者维权新热点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2-22 10:14:13

  去年底,随着外地家乐福、沃尔玛等大型超市价格欺诈事件频频被曝光,细心的消费者也开始留意起自己的各种购物或服务小票,并开始较真。

  余姚的丁先生春节期间在余姚某超市购买了3支冬笋,当时店方所标促销价为每公斤25.6元,回家后仔细核对电脑小票发现,3支冬笋的价格居然要56.8元,原来超市实际收费为每公斤40元。

  无独有偶,鄞州的翁先生在当地某超市购买收纳袋时也遭遇价格陷阱,货柜上标价为39.9元的收纳袋,收费时却变成了49元。

  从宁波市消保委收到的投诉情况表明,从农历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超市和百货商场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标价与实际收费价格不符,标高价格后再以打折优惠形式促销,商品或服务因节日提价而未及时告知消费者等方面。

  除此以外,有关饭店或酒店旅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价格承诺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个别铁路、航空客票代理点在客票预订、销售环节任意加价;停车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超标准收费;部分洗衣洗车经营者擅自提高收费价格等投诉也有发生。

  为此,宁波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价格“陷阱”细心是关键。在超市购物时,要注意电脑小票上的商品价格与货架上商品的价格标签是否一致;在餐饮住宿方面,对于商家的种种优惠承诺,应逐项问明问清并作具体约定;旅游消费更不能一味看价格,要将出行时间、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参观景点、自费景点、购物次数、团员人数等了解清楚。(通讯员孔颖)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