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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协委员建议中心城区划定“禁燃煤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2-23 07:13:38

  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空气。在今年宁波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非常关心宁波的空气质量,不少提案都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内容。

  如何改善大气环境?

  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限期淘汰

  [现状]宁波的空气质量、大气环境质量逐年下降,优良天数逐年减少,Ⅲ级及以上污染天数逐年增多。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统计,2010年,我市大气优良率为86.6%,比2009年下降了3.3个百分点,污染天数增加,Ⅲ级及以上污染天数49天。

  农工党宁波市委会建议: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分批划定区域,禁止销售、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禁燃煤区”内除集中供热设施外,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现有的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限期淘汰,减轻对中心城区的环境污染。在实施期限前,实施范围内现有各类锅炉设施(发电厂及热电联产机组除外)必须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暂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条件的锅炉用户,可暂缓实施,但要制定改造或淘汰计划。对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由环保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相关设施。

  此外,现有的国家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内容不全、标准较低,不能全面反映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特征。建议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依托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选择性增加有机污染物、PM2.5(直径小于2.5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将这些污染因子纳入大气环境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设覆盖全市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以客观全面评估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科学的依据。

  如何净化室内空气?

  可建立室内环境污染监测网点

  [现状]除了室外空气,政协委员还关注室内空气。市政协委员徐建国说:“现代都市人每天将近有六分之五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由于建筑、装饰装修、家具制造等使用大量非环保材料,以及室内换气功能低下等因素,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和物品污染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市政协委员徐建国建议:加强家庭及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治理。政府职能部门应引导市民转变健康观念,从就医消费向预防性消费支出转变。实现家庭室内自主治污与办公、公共场所强制治污相结合。出台预防公共场所环境污染的政策。建议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和机关、学校及选择部分市民家庭等室内空间,建立环境污染监测网点,形成日报制度,让百姓了解污染状况,知晓污染源头及其基本治理方式。

  以政府机关室内污染治理工作为表率,带动其他各室内机构单位与家庭治污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从机关、学校、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开始,逐步向家庭推进。在“十二五”期间,使我市的室内环境有明显改善。

  如何治理汽车尾气?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推广

  [现状]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扩大,并且增速十分惊人。据了解,机动车尾气污染对城市可吸入颗粒物的贡献率约为23%,对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贡献率约为70%。目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取代工业污染成为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九三学社宁波市委会建议:目前我市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工作正在起步:市六区已建设了6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2010年还建成了我市首座公交天然气加气站和集卡车天然气加气站。政府要研究出台并不断完善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和推广力度。主动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在上牌、年检、税费和通行等方面的优惠和便利,引导和鼓励公众更多地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的企业,要制定和落实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各类资本主动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我市的公交、出租、公务、环卫、机场等领域优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檀传才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