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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顺利吗?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24 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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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声音:

  近几年,在市两会期间,围绕自来水水质、水压、抄表收费、一户一表改造等,徐慧、王伯宁、张婷芬等代表委员都先后提出过建议。“自来水费的抄收等义务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总表与用户分表之间的管网损耗、漏水事故应由谁处理,造成损失由谁负责?”徐慧代表在《关于理顺高层物业自来水抄表收费等方面关系的建议》中这样说。徐慧代表建议,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应由供水企业直接向业主收取自来水费用,并承担管道和供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和能耗费用。

  王伯宁代表则呼吁对繁景花园公寓楼实行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因为“357户高层公寓楼住户的饮用水质量很差,水中含有大量铁锈等混浊物”。

  反馈:

  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业务部主任何建荣:的确,目前我市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企业负责管理,供水企业只管到小区总表为止。二是部分物业企业由于管理不专业、不到位,再加上一些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标准较低或年久老化、水箱(池)未及时清洗消毒等原因,容易产生到户用水二次污染现象。

  为改变这种现状,上月6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理顺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包含两块内容。

  一是对新建的中心城区中高层住宅(不含单身公寓)二次供水设施(不含消防供水设施),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移交供水企业管理。二是对中心城区老的中高层住宅,经过改造以后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水改以后,由自来水公司全部抄收管理到户。供水企业管水到户后,中高层住宅用户将和普通住宅用户一样,实行“一户一表,抄收到户”,并享受“同网同价同质”服务。宁波晚报记者蔡铁锋/文张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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