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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损交通事故短信见证卡”在宁波启用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24 07:30:09

  中国宁波网讯 轻微交通事故不用等交警来处理了,“物损交通事故短信见证卡”在我市启用。近日,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宁波保监局商定,由海曙交警大队会同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向市民发送短信,通过短信的形式确定事故“一方全责”和“双方同责”的两种情形的处理方式,并告知市民如何使用操作。

  这种变化人们很容易接受,即将以往的由交警、协警到事故现场向事故双方驾驶员发放《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见证卡》转变为向市民短信发送“物损交通事故短信见证卡”(效力等同纸质《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见证卡》)的形式。驾驶员收到此短信后,将其作为常用短信存储在手机中,发生事故需要使用时双方互发短信确认即可,之后再去事故保险中心处理就好了。

  交警部门解释说,在当前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长的环境下,互发短信确认轻微交通事故,一方面节省了警力,缓解基层一线警力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更是方便市民,为市民处理事故节省时间,使道路更加畅通。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陆明光 石奇峰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