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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限购令”出台,宁波楼市反应如何?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24 07:51:58

  卖房子的谋求“转型”以渡难关

  受新“限购令”影响,市区不少在售楼盘尤其是高端楼盘的开发商,已经对接下来的销售形势“作好很差的准备”。而另外两大卖房子的主力——房产代理公司和房产中介公司,则开始谋求业务“转型”。

  “我们今年可能会主要去接那些不受‘限购令’约束的一些项目,比如主力套型是小面积的、主要客户是有购房资格的首次置业者的住宅楼盘。”本市一家代理公司的负责人说。

  南天房产的企划拓展部经理薛敏强则表示,今年他们会把业务重心放到二手商铺、单身公寓以及房屋租赁等方面。

  与住房买卖市场的不被看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期甬城房屋租赁市场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之景。南天房产公司方面统计显示,他们公司正月十五以来日均的房屋租赁成交量稳定在50套左右。“预计随着来甬找工作或就业的新毕业大学生慢慢增多,租赁市场的‘旺季’会持续到五六月。”薛敏强判断。

  据其介绍,目前市区房屋租金有一定的上涨,但涨幅不大——主要是因为限购产生的大量空置房源的入市,造成市场选择余地较大,租金上涨仅仅是房东对物价上涨的一种心理需求;租房客户方面,多选择月租金在1000元-2000元的两居室为其理想住所,租金基本保持在30元/平方/月的水平。

  小贴士 

  核查购房资格时,哪些住房会被视作已有住房?

  “其实并不是所有想买房的人都需要来打家庭住房情况记载证明。”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科工作人员结合昨天市民咨询情况,对记者表示。

  据介绍,除了已经有房产证的住房外,尚未办出房产证的住房——在2月20日之前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的二手住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房屋登记机构在核查家庭住房情况时,多会将之视作家庭的已有住房。

  另外,经适房、限价房、安置房、房改房等特殊性质的住房,只要房产证已经做在家庭成员的名下,在核查时也会被认定是家庭已有住房。至于属夫妻共有或亲戚朋友共同购买、事先已约定各自所占份额的住房,不管份额占多少——哪怕是仅1%,只要房产证上有名字,该市民就属于已有住房的人。

  市民可以按照这样的家庭已有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来自己算下自己家庭已经有多少套房子。本地户籍的家庭如果说已经达到或超过两套,非本地户籍的家庭已经达到或超过一套,就不用到房屋登记机构去申请开具《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了——因为房屋登记机构是不会开证明给你的。

  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见习记者 朱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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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