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宁波市两级法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很给力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2-24 10:27:35

  保障民生,践行公平正义理念

  “暖冬行动”让职工感受司法温暖

  为了让企业职工在年前领到被拖欠的工资,2010年12月20日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被称为“暖冬执行行动”的劳动报酬专项执行活动。短短一个月时间,全市法院共执结欠薪案件1522件,为1622名企业职工讨回欠薪1300多万元,30多场欠薪集中发放会让企业职工尤其是急着回家过年的外来务工者大呼“给力”。

  2011年1月20日,天下着大雪,宁波某公司的111名员工的心却是火热的,他们刚刚在鄞州法院领到了76万元经济补偿金;1月18日,奉化法院为59名工人集中发放执行到的60万余元工资,30多岁的安徽籍职工武某高兴之余不忘来一句眼下的时髦语——“法院的执行很给力!”;1月14日,155名工人在象山法院现场领取了32万余元工资,打工妹小蒋数着工资,喜笑颜开;1月13日,海曙法院向9名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发放劳动工资执行款共计14万余元,贵州籍的胡女士拿着3.5万元现金连声道谢,这几乎是她整整一年的收入……

  宁波中院执行实施处处长徐盛森告诉记者:“在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下,近年来,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职工欠薪案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哪怕只有一件欠薪案件,我们都会全力以赴,以司法之力保障每一位职工领到被拖欠的工资,这也正是我们这次‘暖冬’行动的主要目的。”

  “对情况紧急、有可能矛盾激化的集体讨薪案件,我们都制订了应急处理预案。对被执行企业确实没有偿付能力,同时申请执行的职工确实有生活困难的,我们将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必要救助。最大限度地缓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服务社会经济大局。”徐盛森介绍说。

  点评:发展的宁波需要广大劳动者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劳动报酬应该得到保障。全市法院这些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举措,无疑让前来宁波务工的劳动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为缓解目前招工难的困局提供了重要助力。

  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份调解范本解难题

  作为江北区庄桥街道西邵村的法制促进员,江北法院副院长夏文俊刚“蹲点”不久就碰上这么件事。

  2006年,陈健向王友宝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但国家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私下买卖,陈健只得将房子的产权挂在了王友宝名下。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推进,2010年,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他多次请王友宝协助办理房屋拆迁安置过户手续,但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陈健认为对方不讲信用,王友宝则说:“房子的确是你的,但法律不承认,我也没办法。”接过难题后,夏文俊发现,仅西邵村300多户人家,20多户就存在类似矛盾,而且还在不断激化。

  夏文俊翻出近年来的判例反复研究,发现这类案子基本上有个较为固定的判决模式。他与村干部一起,与有矛盾的村民促膝长谈,并依据法院判例起草了一份特殊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作为拆迁纠纷调解范本。

  在夏文俊的解释下,陈健和王友宝看了拆迁纠纷调解范本,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点评:法院和法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一方面,提高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的“规则含金量”,另一方面,为其他部门提供了法律指导,解决纠纷的效率得到提升。同时,法院也将由此受益——大量涌入司法领域的纠纷有望减少。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