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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请“老娘舅”帮法院调处纠纷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2-26 07:44:52

  海曙代表团在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徐卫民代表的一个建议引起在座各位代表的浓厚兴趣。“我建议建立社区‘民间法庭’来化解民间纠纷,做到小事不出门。”他说。徐卫民的灵感来自浙江卫视的《钱塘老娘舅》节目。

  喝着茶、聊着天就把问题解决了

  “许多社区或乡村的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迫切需要一种平和、简便、低成本的方式来解决。”徐卫民代表说。

  徐卫民的这一建议赢得其他几位代表的力挺。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永清说,很多纠纷往往是因为一件小事而引起的,甚至是为了一口气或面子,不少人花钱打了几年官司,不仅问题没得到解决,矛盾反而越来越深。

  “通过‘老娘舅’免费调解,即立、即审、即结、即执,老百姓也许更容易接受。”赵永清说。

  “很多时候喝着茶、聊着天就把问题解决了。”曾在社区工作过的市人大代表回娜颇有感触地说。

  谁更适合当“老娘舅”

  “同样一件事,同样一句话,那些群众公认的人说出来,要比其他人说出来管用。”市人大代表、百丈街道划船社区党委书记俞复玲说。她认为,社区“民间法庭”必须有法律法规作支撑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按照徐卫民的设想,“民间法庭”“合议庭”应由社区干部,社区里有威望、又热心正直的居民代表,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各职能部门的调研员,以及辖区内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组成,对社区各类纠纷、信访事件,按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进行调解等。

  徐卫民说,每次“开庭”的时候,要允许当事人从“老娘舅”团队中选出他们信得过的“法官”,双方的亲朋好友也可以参与进来。

  他还建议,司法部门和法院可通过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如特邀陪审、旁听审案、审校人民调解协议等方式,提高他们解决纠纷的能力。

  这种调解真的管用吗

  徐卫民代表建议,组成人员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事情牵涉情况,每月开庭一次,必要时可另行增加。

  不过,采访中,有代表对此建议模式的作用表达了困惑:“民间法庭”调解后是否出具调解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另外,“法官”没有工资,有时甚至需要倒贴钱,时间长了是否会影响积极性?

  对此,徐卫民代表说,法院对“民间法庭”制作的调解书应给予审查,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自愿原则,在经当事人申请确认后,应给予司法确认,并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如果矛盾调解不了,再通过法院等渠道解决。”他说。

  宁波晚报记者 蔡铁锋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