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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将严格执行楼市新“限购令”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11-02-26 13:40:55

  本报讯(记者徐琼辉通讯员建 君)宁波楼市新“限购令”牵动着各方神经。昨日下午在区建设局举行的新“限购令”宣传贯彻会,吸引了数百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理人到场。

  “鄞州区将坚决贯彻落实2月20日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会上,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各方热议“新政”

  “这次出台的‘限购令’调控力度很大,表明了政府力促楼市回归理性的态度。”业内人士认为。

  近期宁波出台的两次住房调控政策,最大的区别是,去年的政策未对购房家庭的既有住房套数作认定。也就是说,只要你具备购房资格,不管此前拥有多少套住房,之后还能买1套住房。而新出台的“限购令”则是将购房家庭的既有住房套数,作为判断是否具备新购房资格的惟一条件。

  “新‘限购令’可能对高端住宅打击较大。”一名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理人说,禁购政策使很多人失去购房资格,高端住宅的成交量会比其它住宅下降更为明显。

  另外,新“限购令”将进一步拒绝外地人的投机性需求。

  “一些刚需将转而观望,他们希望调控后房价能下降。”一些开发商认为,随着政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后也会分流一部分刚需。但业界并未弥漫悲观情绪。宁波吉时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梅寅声认为,调控政策对于别墅、大户型商住房销售来说将产生较大影响,但对于小户型商住房、商业用房,特别是单身公寓来说,也许会迎来市场契机。解读

  《通知》规定,已在甬城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宁波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1套以上住房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宁波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宁波购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以往政策,只要你具备购房资格,不管此前拥有多少套住房,之后还能够买1套住房。而新出台的“限购令”则是将购房家庭的既有住房套数,作为判断是否具备新购房资格的唯一条件。

  目前来看,该操作细则奉行的总体原则,是通过对购房家庭户籍及已有住房套数的严格认定、核查,来控制新购住房行为、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此次的宁波楼市“新政”,还严格了税收和差别化信贷政策。《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目前,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也上浮了10%,调整为总价的60%。

  建设部门解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18周岁以下。

  违反限购政策购房会有何后果?操作细则规定,如果购房者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违反限购政策购房,最大的风险是新购住房过不了户或合同备不了案。

  操作细则明确指出,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存量住房买卖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时,应查验《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和《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登记。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若不能提供《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的,合同不予备案。

  而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与购房人串通违反住房限购政策,操作细则明确,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进行处罚、予以曝光,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至于市民关心的“限购令”执行期限,市建委将视情况在今后作出通知。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