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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2-27 07:31:26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第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2月26日依法补选杨勇、姚志坚为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现予公告。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2011年2月26日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2月26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和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大力实施“六个加快”,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十二五”的宏伟目标,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而努力奋斗!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