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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宁波市201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2-27 07:31:26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宁波市201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财政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0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收入迈上新台阶,重点支出得到基本保障,民生支出较快增长,一般支出得到较好控制,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实现了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总体看,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尚需加强,支出的均衡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坚持了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基本符合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实际,为实现预算提出的措施是积极稳妥和可行的。建议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宁波市201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市级预算草案。

  2011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六个加快”,切实完成今年财政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要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支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创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努力实现经济转型增长、财政持续增收的良性循环。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完善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和欠发达地区的财力支持力度,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

  三、强化财政监管,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加强税源监控,完善税收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提高依法征税、科学管税水平。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健全预算约束机制,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四、深化改革,积极推进预算公开。要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一般预算编制,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推进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从今年起,所有政府序列部门预算应向社会公开。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