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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 宁波工商部门创新执法成效显著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3-01 10:16:44

对轻微违法行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

  余姚市低塘镇黄山砖瓦厂已停产多时,企业负责人却由于疏忽一直没对该企业进行注销登记,也没参加年检。按照相关工商法规,对既不参加年检又不注销登记的企业,工商部门可依法作出吊销执照的处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成为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当地工商部门了解情况后,并没有马上“铁面无私”地严肃处理,而是主动上门告知。最后,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该企业立即办理了企业注销备案登记。

  轻微违法 柔性执法促规范

  “这其实只是我们工商部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一项普通案例。”市工商局法规处徐处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通过对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告诫,对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进行规范,以教育、引导管理相对人,激发市场自身的修复能力。”

  2009年以来,宁波市工商局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指导这一新型的柔性行政管理方式,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不再动辄处以检查、扣封、处罚、整顿等刚性的行政手段,而是通过对违规者劝导、警示、告诫,或提前宣传、培训,以及事后回访、征询等多种方式,将柔性指导融入日常监管中,使执法更加人性化。据统计,全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从2009年35件,下降到2010年的24件。

  前段时间,宁波市某线缆公司使用不合法的标有“宁波名牌”的产品合格证,被鄞州工商分局查获。按照规定要被罚款10万元,但公司负责人颜某觉得处罚太重,颇有情绪。为此,鄞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找颜某进行行政约谈,同时考虑到该公司已经将标有“宁波名牌”的旧产品合格证全部销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将罚款额度降到了8万元。在与工商进行谈话后,颜某最终低头认罚。

  目前,工商部门将教育、劝诫、引导、行政建议等手段融入监管之中,推行“先教育后处罚,多指导少处理,攻大奸戒小过”的工作方式。尤其是在案件处理中运用行政约谈方式,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在罚没款总额下降的前提下,罚没款的入库率却得到了提升。

  更新理念 推行预警劝导制

  在柔性办案的同时,各级工商部门还不断更新执法理念,推行违法行为预警劝导制。

  慈溪工商分局日前分别对全市55户家电下乡中标企业,事前编发《家电下乡企业“学送帮促”行政指导书》,告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八项注意”和“八项禁令”。

  宁海工商联合宁海报社开辟“红盾与您同行”专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公告违法信息等手段,对新类型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告知预警。及时预警个别不法经营者篡改注册商标图形等“钓鱼”行为。

  据统计,2009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发放《行政告诫书》6639余份,对2000余起轻微违法行为提出口头告诫;发布易违法警示信息12条;案中约谈当事人406次,对符合回访条件的1380件案件当事人全部开展回访工作。

  消费维权 推出集体约谈制

  1月29日,市工商局召开消费维权行政约谈会议,移动、电信、银泰、二百、新世界、沃尔玛、家乐福、润达汽车等15家大型商贸企业和通讯服务企业参加会议,就诚信经营、行业自律、主动维权,以及深入推进重点企业的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约谈。

  针对近年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有所增长,且相对集中于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卖场、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单位的现状,工商创新性地推出了消费维权集体约谈制,对这些投诉相对集中、数量大或特殊类型的经营者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自律机制,将消费维权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预防。

  对此,海曙分局也通过行政约谈,将“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实施扩大至20家大商场大超市,有效提升天一商圈的诚信经营层次。截至今年2月底,相关商家已经受理了无理由退货203628件,涉及金额达4446.27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孔颖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