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农村电气化市考评验收大会举行。 |
浙江省电力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姜雪明讲话。 |
会上,验收组一致认为,宁波新农村电气化市建设的适用条件符合A类要求,必备条件满足A类标准,已构建了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电气化的格局,达到了浙江省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中的A类新农村电气化市的要求。
2006年,宁波以“一县一镇四村”试点模式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经过5年,农村电网焕然一新。2007年至2009年,新农村电网年总投资同比增长47.68%和68.29%,相当于重建了全市的农村村级电网。截止2010年年底,宁波共建成9个电气化县,129个电气化镇,2491个电气化村,9个涉农县(市、区)全部通过新农村电气化验收,全市实现县县电气化,镇镇电气化,8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实现村村电气化,全市电气化村比率达到了93.4%,各项指标达到A类电气化市条件。
新农村电气化高密度、多布点的供电模式,有力助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2007年至2010年,农业用电量增长76.44%,农村用电负荷密度由每平方公里65千瓦增至122千瓦。
据统计,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平均每户投入达1800元,全部资金由宁波电业局专项预备资金和下属各供电局自筹融资组成,未向农村老百姓收取任何费用。“十二五”期间,电力部门将加快推进智能农网建设,提高农网管理水平,不断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电力消费的需求,为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