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奉化
奉化住房限购令实施 市民买房要注意了
稿源: 奉化日报  | 2011-03-02 11:23:52

  “我已有两套住房,第三套住房已付现金,但还未办理过户手续,不知道是否在限购令范围内?”“新限购政策下怎样购房?”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询问有关住房限购令政策。日前,记者从市房管中心获悉,我市住房限购令已实施,市民买房要注意了。

  哪些人限购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存量住房)。其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且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定可新购1套住房。

  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如何认定已有住房套数

  市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认定居民已有住房套数,首先得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概念,即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宁波大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拥有住房的数量是按照全宁波大市范围统计的。

  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市房管中心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权属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申请记录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拟购城区住房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统一受理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申请;其他乡镇的,由拟购住房所在地的乡镇房管所受理申请。

  需提供哪些资料

  新购住房需核查家庭住房情况。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和《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驻甬部队现役军人、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服兵役的、外地在宁波市范围内就读的学生、以及本市人员赴外地求学且户籍迁往外地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均可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和《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属引进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还需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拆迁户购房有哪些规定

  拆迁户购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新购买住房前,可凭安置补偿(拆迁、搬迁)协议、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到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直接申请出具《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住房被征收(含拆迁、搬迁)的家庭选择调产安置的,凭安置补偿协议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新购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新建商品住房以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买卖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根据要求规定,购买商品住房但未进行合同备案或转移登记不及时的,将按“限购令”规定执行。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