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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超车时致他人受伤 男子损失一年工资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3-03 08:17:01

  中国宁波网讯 骑电动车“超车”时,打了一把方向,结果发生事故。绍兴新昌籍打工者小王为此损失了近一年的工资。

  27岁的小王在江东和丰创意广场工地干活,暂住鄞州区。2月27日早上,他骑电动车从鄞州姜山出发,赶去工地干活。

  早上7时左右,小王行至江东北路外滩大桥下时,因嫌前面的电动车速度太慢,便一个加速准备从左侧超过去。谁知“超车”时,左侧一辆汽车像要借道过来,小王下意识往右打了一把方向,结果车把刚好钩住旁边骑电动车男子的左臂。两车狠狠撞在一起,小王和对方摔倒在地。

  据悉,旁边的骑车男子姓徐,29岁,也是新昌人。因事发突然,徐某受伤较重,送至医院检查出身上多处骨折。

  小王如实向江东交警讲述了事发经过,并表示会尽全力去弥补此次事故的损失。后经民警协调,由全责方小王一次性赔偿徐某1.7万元钱。

  对此,小王非常坦然。他说,虽然这次事故损失了他将近一年的工资,自己也很心疼。可看到被撞的老乡躺在床上受苦,想到同在异地打工的艰辛,他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吴文 通讯员陈建辉 张金星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