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加"霸王油" 无牌宝马车加油站内成功"逃单"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07 07:41:00

  核心提醒:听说过吃“霸王餐”,而现在又有人加“霸王油”。近日,一辆宝马车在兴宁路附近的一家加油站加油后,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没付钱就开溜了。记者从江东警方了解到,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了5起此类案件。

  宝马车主让“朋友”付钱

  2月11日中午11时左右,兴宁路一加油站内开进了一辆白色的宝马车。前后车牌被“百年好合”字样的红色喜字遮挡。

  “当时一共加了450元钱的汽油。”加油站工作人员小姜告诉记者,他在帮车子加好油后,戴着一副墨镜的车主摇下车窗,指着旁边正在加油的一辆黑色轿车称,那个车主是他朋友,会帮他付钱的。

  正当小姜转过身去找那车主收钱时,白色宝马车突然发动车子飞驰而去。而所谓“朋友”的黑色轿车的车主根本就不认识宝马车主。

  加“霸王油”多为无牌车辆

  办理此案的江东公安分局白鹤派出所民警蔡飞告诉记者,近段时间油价上涨,加“霸王油”的案件时有发生。从发案情况看,加油车辆较多的白天是案件多发时段。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往往因为加油车辆较多,而无暇顾及所有的车辆和车主,一不留神就会被不法分子钻空子,乘机驾车逃离。

  蔡飞告诉记者,现在的加油站大都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所以逃单的“霸王车”常常通过遮挡拍照,不挂牌照,甚至套牌来躲避监控。有车牌号的也大多是从租赁公司租来的,这给警方的侦破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同时,在加油过程中车主一般都不下车,直接要工作人员把油箱加满,在油枪拔出之后,或是采用要求“开票”等借口分散工作人员注意力趁机溜走,或是发动汽车猛踩油门直接“跑路”。

  为防逃单可先收钱后加油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几个加油站,发现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环城西路一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作两年多时间,每月总能碰到几次加“霸王油”的情况。有时候是驾驶员忘了支付,及时提醒即可,但有几次则明显是逃跑。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对于进站加油的车辆,如果发现用光盘、喜字遮挡拍照,不挂牌照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在加油时留意车主的体貌和车辆特征。此外,尽可能实行“收钱加油”的措施,则可以有效地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警方链接:加“霸王油”可拘留

  记者从市公安局法制处了解到,加“霸王油”逃跑可构成抢夺,视情节轻重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同时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涉案金额达1000元以上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驾驶员在明知加油站工作人员上前阻拦时仍不予理睬,驾车加速逃离甚至将工作人员擦倒或撞伤,则可以认定为抢劫,应当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范斌华王芳

【编辑:徐挺】